实名/孙旭亮: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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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旭亮在阅读完所有恶俗派系之后觉得自己已经大脑升级,联系当时沉寂已久的麻奈,并说出自己现在能拿到恶俗四系的百度贴吧,来完成自己的大恶俗共荣计划,并与[[实名/秦浩然|秦浩然]]开设[[ | 孙旭亮在阅读完所有恶俗派系之后觉得自己已经大脑升级,联系当时沉寂已久的麻奈,并说出自己现在能拿到恶俗四系的百度贴吧,来完成自己的大恶俗共荣计划,并与[[实名/秦浩然|秦浩然]]开设[[组织/东方红演艺公司|东方红演艺公司]],可搞笑的是孙旭亮本人并不认识任何纳系恶俗狗,但是多次套皮[[实名/梁智星|梁智星]]等知名纳系恶俗狗来意淫自己开设东方红的正统性。 | ||
== 注释与相关阅读 == | == 注释与相关阅读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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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6日 (日) 22:21的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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迫害加速 ~ persecute drive
鉴于孙旭亮仍在疯魔,故建议任何人在本模板删除之前对孙旭亮实施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娱乐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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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弹加速 ~ police drive
鉴于孙旭亮仍在疯魔,故建议任何人在本模板删除之前对孙旭亮实施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正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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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地巡礼
该页面涉及人士已亲自光临本条目。 |
| 恶俗狗之最——贩毒世家
本条目所记载的孙旭亮其父曾贩毒200克,导致被判刑7年。这是本站记载过有史以来第一位有过贩毒历史的家庭人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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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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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沙尼亚葱姜蒜 |
| 孙旭亮 | |
|---|---|
我将来要继承父业! | |
姓名 |
孙旭亮 |
常用ID |
东悯月 |
职业 |
恶俗维基副站长(已经不是了,笑) |
能力 |
瞎骂 |
硬度 |
★★★★★ |
智商(伪) |
-250 |
活跃度 |
高 |
所属 |
恶俗维基 |
孙旭亮,生于2009年12月17日,安徽淮南人,常用网名东悯月。现任恶俗维基副站长职务
其父孙烨不仅是一位愚人节出生的笑话,还曾因贩毒被抓200克被抓,并判刑七年有期徒刑。同时,孙旭亮其母从未被出道,让笔者怀疑是否不存在于世,可怜我们的孙旭亮副站长。
满门忠烈
本人孙旭亮
姓名:孙旭亮
身份证号:340403********0651
出生日期:2009年12月17日
主卡手机号:19109649737
副卡手机号:13004001002
地址: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淮滨街道车站村八组296号
亲爹孙烨
姓名:孙烨
身份证号:340404********0216
出生日期:1984年4月1日(愚人节快乐)
手机号主卡:13675542958
手机号副卡:13696727538
手机号副卡:13956445035
手机号副卡:19965526600
手机号副卡:19155431420
手机号副卡:19142543748
手机号副卡:19155434385
手机号副卡:19142489734
手机号副卡:18655421002
特殊事迹:毒贩,贩毒200克被捕入狱判刑七年。
亲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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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出道
本页面描述的对象是较为危险的神秘人,但我们对其所知有限。为了震慑恶俗,恶俗狗维基需要您的帮助。 |
叔叔李增铮
姓名:李增铮
身份证号:340403********0619
出生日期:1995年3月17日
手机号:15655440317
外公李教勤
姓名:李教勤
身份证号:340403********0819
出生日期:1953年2月10日
手机号:15055920356
外婆刘保霞
姓名:刘保霞
身份证号:340404********0224
出生日期:1964年2月23日
手机号主卡:18949698891
手机号副卡:19109649232
手机号副卡:19055250364
《万娴芬、李军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容留他人吸毒一审刑事判决书》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刑事
一审
判决书
公诉机关安徽省淮南市人民检察院。
本院认为,被告人万娴芬、李军、孙晔违反国家毒品管制的法律规定,明知系毒品而向他人多次贩卖,其中万娴芬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169.1克、海洛因274.6克、麻古61.1克;李军贩卖甲基苯丙胺60克、孙晔多次贩卖甲基苯丙胺10余克,其行为均已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孙晔、刘成、徐伟多次为他人吸食毒品提供场所,其行为均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公诉机关指控上述五被告人罪名和大部犯罪事实成立,本院依法予以确认。但指控被告人李军于2016年10月初,在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云鹤小区附近的一饺子店附近向万娴芬购买甲基苯丙胺约50克及被告人孙晔向徐伟贩卖甲基苯丙胺的数量为100克证据不足。被告人万娴芬曾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刑罚,又犯贩卖毒品罪,系毒品再犯,依法应从重处罚;其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李军曾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及毒品再犯,依法应从重处罚。被告人孙晔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孙晔一人犯数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被告人刘成、徐伟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一)项、第三百五十四条、第三百五十六条、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万娴芬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三万元(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6年11月30日起至2031年11月29日止)。
二、被告人李军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三万元(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6年11月30日起至2031年11月29日止)。
三、被告人孙晔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二万元;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二万五千元(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6年12月1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止)。
四、被告人刘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6年12月2日起至2017年12月1日止)。
五、被告人徐伟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6年12月2日起至2017年12月1日止)。
六、收缴到案的违禁品、犯罪工具手机予以没收。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审判长刘永
审判员赵可
审判员李景田
书记员张虎
四系统一
孙旭亮在阅读完所有恶俗派系之后觉得自己已经大脑升级,联系当时沉寂已久的麻奈,并说出自己现在能拿到恶俗四系的百度贴吧,来完成自己的大恶俗共荣计划,并与秦浩然开设东方红演艺公司,可搞笑的是孙旭亮本人并不认识任何纳系恶俗狗,但是多次套皮梁智星等知名纳系恶俗狗来意淫自己开设东方红的正统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