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条目南门鬼影,部督"1902136"专案侦办期间,山西省公安机关网络安全部门人员曾经因为条目介绍人物对陕西THO组委会以及游客大肆的人肉搜索行为进行过上门调查,但是被其使用摄像机怼脸拍摄并发布到网上取笑,事后其没有受到任何处罚以及他以为这玩意是国安[来源请求]。
鉴于上述情况:
在获悉上述信息的前提下,笔者强烈不建议您在并未持有上述事件任何实质性证据的情况下,以其涉嫌寻衅滋事或网络暴力、入侵计算机系统等等原因,向山西省公安机关报案或者向自己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报案。如办案责任主体因您的行为转移为山西省的任何公安机关从而导致您遭到打击报复[1],笔者概不负责。